> 2015-02-05 懇請朝野 放寬外籍看護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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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15/02/06 2015-02-05 懇請朝野 放寬外籍看護年限

懇請朝野 放寬外籍看護年限

陳長文/法學教授、律師(台北市)

立法院在一月底休會前,清倉通過一五六項議案,遺憾卻少了一個攸關數百萬人的有感法案「放寬外籍看護工作年限至十五年(或廢止年限規定)」。

暫不計五年後二百二十萬老人的長照需求,台灣目前有七十六萬失能者家庭,若照護安排不妥當,將讓家庭所有成員竭力、眾親友掛心,一失能家庭只計算同住之家人就至少影響六人,亦即受影響人數逾四百五十萬人。

而其中二十萬家庭聘用外籍看護,絕大多數個案的身心狀況皆已衰退,外籍看護最大的功能是協助失能者減緩衰退,遑論改善。

這數十萬家庭皆有各自家庭承受痛楚的故事。上周一封信,來自一位謝媽媽。謝媽媽是國小老師,有一名極重度多重障礙的孩子,沒有本地人願當這孩子的保姆,家中經濟亦請不起本地看護。還好外籍看護解決了看護問題,近十二年與孩子累積極佳的默契、疼愛與依賴,外籍看護願守護孩子成長,謝媽媽也因而能工作來養家。

然而「十二年上限」法規,愛心外籍媽媽今年初必須離台,十二年成果將災難式歸零!謝媽媽說,為了孩子必須嘗試各管道反映心聲,打電話給立委。為母則強的堅毅讓筆者鼻酸。

當外籍看護工作年限從最初三年,一路放寬至六、九、十二年,數十萬家庭每三年就陷入倒數計時的高度焦慮,正如筆者多年來收到許多「謝媽媽們」的來信。

反對放寬年限的理由是「影響本勞工作權」;但勞動部長已公開承認:本勞投入意願低,外籍看護未搶本勞工作。基於人道考量,勞動部於去年八月贊成再放寬工作年限,但時逾半年卻未完成修法。

可能以為「換一位外籍看護有何關係!」不然「到期先離境、修法完再回聘,不就好了。」就如謝媽媽信中的感慨「我想他們應該不瞭解障礙者家庭的悲哀吧!」

在外籍看護離境的空窗期,一則得找人緊急替代,家屬得放下工作(輪流請假、辭職),勢必導致經濟雪上加霜;二則失能障礙者須以常人難以想像的心力與痛苦銜接適應;三則原看護難以「回國自放無薪假」空等台灣立法,極可能為養家而不得已尋找其他新雇主。諸此耗費更龐大社會成本、積累民怨。

在立法院二月底開議前,當立法委員、首長官員歡喜向選民拜年、謀劃二○一六選舉時,失能者家庭卻需因法案擱置、聘僱年限到期,而陷入焦慮難以安心過年。

已遲,但還來得及。朝野黨團能否發慈悲開啟「政策非戰區」,優先處理救命法案?

請求朱立倫、蔡英文、黃昆輝、宋楚瑜四位黨主席及朝野黨團,王金平、毛治國兩位院長及陳雄文勞動部長,能否在過年前向選民承諾「開議後,朝野黨團即刻提案同意逕付二、三讀優先審議表決」?也讓失能者的家庭享有過年的歡喜心安。

每早一天通過,就讓失能者家庭懸於焦慮的心早一天放下。

【資料來源:聯合報/民意論壇】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04.2.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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