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2013-07-16 印尼於工維權遭遣返 勞團急聲援
http://www.hungyu168.com.tw/s_newsread.aspx?u=hungyu&item=6477&rnd=2114
鴻育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  2013/07/16 2013-07-16 印尼於工維權遭遣返 勞團急聲援
印尼漁工維權遭遣返 勞團急聲援
印尼政府宣布五月起,禁止從印尼漁工工資剋扣膳宿費,宜蘭南方澳三百名印尼漁工六月底要求台灣雇主及仲介遵守規定,一五○名印尼漁工為此七月六日至八日在宜蘭大溪罷工三天,其中十名漁工日前被終止契約、遭仲介隔離安置,今將遣返。
五十名印尼漁工及勞動人權協會、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代表,15日赴勞委會高舉「尊重移工意願、抗議強制遣返」布條,質疑漁工遭秋後算帳,被迫終止契約,雇主違反勞基法及聯合國兩人權公約,要求勞委會介入,釋放被限制自由的十名漁工,恢復其工作權。
印尼漁工阿文說,每月工資要被扣兩千五百至五千元膳宿費,來台第一個月,扣東扣西後只領約三千元,第二至第十個月只月領七千至九千元,十個月後月領一萬四千元,好的雇主才准休假。
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說,印尼漁工被剋扣多項費用後,已遠低於基本工資。
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陳瑞嘉則指,外勞適用勞基法,薪資可以實物給付,包括膳宿費,且此案勞資簽訂的契約已明訂膳宿費從工資扣除;印尼辦事處並未告知有關印尼政府新規定,勞委會無權要求雇主強制接受印尼片面規定。在宜蘭縣勞工處協調下,十名漁工是因無法接受雇主扣膳宿費,自願終止契約。
宜縣勞工處︰解聘於法有據
宜縣勞工處處長李守正也說,印尼漁工入台工作前已簽署「工資切結書」,明訂膳宿費由工資支應,解聘於法有據。
仲介公司負責人說,十名待遣返的漁工皆安置羅東的公司內,食宿免費,待購買機票後遣返。至於遣返理由,有的是無法接受自己支付膳宿費,有的是船東擔心日後滋事,主動與漁工終止勞動契約。
 


【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】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02.7.16

 

分享